· 口岸建设
· 口岸协调管理
· 支持外贸出口
· 共建文明口岸
[口岸概況]

  鹤山市共有一类口岸1个即鹤山港客运口岸;二类口岸1个,即鹤山港进出口货物装卸点;纳入二类口岸管理的鹤山市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1个。鹤山港口岸已建设成为一个水路直航香港客、货运和陆路车检场的综合性多功能口岸。鹤山港客运口岸有豪华高速客轮1艘,客位338个,每天有2个航班往返鹤山至香港,航程约需2小时30分钟。鹤山港货运口岸有新、旧两个货运码头,其中新码头长度160米,3000吨级泊位3个,旧码头长度80米,1500吨级泊位3个。港口装卸设备齐全,有集装箱货船6艘和散货船2艘,配备360°旋转行走式轨道吊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车等各类运输机械62台,每天有定期航班承接鹤山至香港及世界各地水路集装箱、散货和直运、中转运输业务。进出口货物年吞吐能力为160万吨、进出口标准集装箱10万个。国家派驻鹤山口岸的检查检验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山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山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鹤山办事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山海事处。

[口岸建设]
  1998年初动工兴建的3000吨级货运码头于2000年5月18日正式投入使用。新码头长160米,宽35米,配备45吨、10吨、5吨吊机各1台。建有仓库面积5千多平方米,堆场5万多平方米。建有综合业务楼一座,口岸查验单位、货运公司、报关行等查验、经营服务部门集中办公,实行报关、查验、放行一站式服务,货物进出通关简便快捷。

[口岸协调管理]
  市口岸办结合口岸工作特点,加强口岸协调管理,建立健全口岸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在口岸现场值班制度。加强与查验单位、经营服务单位和进出口企业联系沟通,推进口岸查验通关作业改革,促进口岸把关服务水平上新台阶,积极营造文明高效、宽松和谐、进出方便、安全快捷的口岸环境。

[支持外贸出口]
  市口岸各查验单位和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把关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扶持外贸进出口措施。通过简化手续、降低收费、增开客、货轮班次,延长口岸现场工作时间等措施,大力支持市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外贸出口。

[共建文明口岸]
  市口岸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指导口岸各单位深入开展“创文明窗口、建满意口岸”为主题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通过共建文明口岸的活动,大大促进了口岸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工作素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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